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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届“董子杯”全国书法大展征稿启事

2021-04-28 19:55:39 来源: 点击:319
  “文王之文在孔子,孔子之文在仲舒”。董仲舒是从衡水大地走出的一代鸿儒,其“大一统”、“五常”、“天人合一”等思想学说,影响至今,使儒家思想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干。衡水因董子而骄傲,以尊儒崇儒而自豪。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,进一步传承和弘扬董子文化,把董子文化的挖掘、弘扬和董学研究提升到一个新高度,努力将董子文化打造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重大影响力的文化品牌,自2018年开始我们成功举办了三届“董子杯”全国书法大展,2021年10月继续举办第四届“董子杯”全国书法大展。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
  一、举办单位
  主办单位:河北省书法家协会
       政协衡水市委员会
  承办单位:衡水市书法家协会
       衡水中国书画博物馆
  协办单位:衡水市书画院

  二、征稿范围
  面向全国征稿,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和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。

  三、作品要求
  1、书写内容:董仲舒的名言名句以及历代名人对董仲舒的评价,也可自撰有关董子的诗文楹联。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,须保持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。
  2、作品形式不限,以竖式为主,不超过六尺整张(180x97cm),册页、手卷、横幅作品入展不超过总数的10%(手卷长度不限、宽度不超过35cm)。
3、稿件请勿装裱,所有作品请用A4纸附释文并注明出处,在释文前面注明书法作者详细信息,同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。投稿请附身份证复印件,随作品一并寄出。中国书协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直接进入终评。
  4、本次展览不收取参赛费。作品邮寄请使用快递,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“董子杯书法展”字样。

  四、评审
  1、由河北省书协邀请全国知名书法家组成评委会,制定评审规则,公平、公正进行评审。
  2、本次展览共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左右,其中获奖作品20件,入展作品180件。

  五、作者待遇
  1、一等奖3件,每件奖金10000元;二等奖6件,每件奖金5000元;三等奖11件,每件奖金2000元;入展作品每件收藏费500元。
  2、非河北省书协会员的河北作者入展,具备加入河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。
  3、展览结束后二个月内,发放获奖作品奖金、入展作品收藏费、证书和作品集。

  六、展览时间
  拟定2021年10月24日举行开幕式。届时邀请部分国内书法名家、获奖作者参加,食宿由衡水市政协负责。

  七、出版
  开幕时发行由河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《第四届“董子杯”全国书法大展作品集》。

  八、征稿日期
 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,以邮戳为准。8月底前评审。

  九、收稿地址
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前进南大街1696号衡水中国书画博物馆 。

邮编:053000

收件人:冯根芸0318-8080655、

       15733863050

      张  颖18531800858

  十、其他事项
  1、严禁代笔,不得临摹、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。对代笔、抄袭等违规行为的举报长期有效。凡发现以上违规行为,经评委会核实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取消入展或获奖资格。
  2、限于人力,来稿一律不退。所有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,主办单位对来稿有展览、研究、出版和宣传权。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启事之各项规定。
  
河北省书法家协会
政协衡水市委员会
2021年4月28日